2005年2月21日 星期一

Reburn.....重生

不惦記一個人要多久,二年、三年......還是更久,還是永遠也無法不惦記一個很愛卻從未擁有過的人......



一段感情能活多久?



一年,兩年,三年….還是更久



如果是一份不應該存在的感情呢?



一天,兩天,三天….或者 從來不應該存在



愛上一個愛自己的人



很幸福 也很甜蜜 因為你會知道 這輩子 就是她了



那 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呢



很辛苦 也很疲累 因為你不會知道 他什麼時候會離去



愛上一個自己很愛卻無法在一起的人



很傻 很笨 卻也很可憐



因為你知道 現實的殘酷 讓彼此相愛的你們 無法在一起



那是一種無法用任何文字來描寫的痛苦



一種不會抹滅的痛苦



一種想起就痛心 刻骨銘心的痛



所以 請不要再這樣的傻下去了好嗎



給自己一個重生的機會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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